第一條: 比賽場地 | |
1. | 比賽場地必須平坦且無危險。 |
2. | 比賽場地必須鋪有每邊8公尺長(由外面的邊緣量起)、正方形的墊子。四邊都要加上兩公尺淨空的安全區,場地可以提高至高於地面1公尺,所提高的場地每邊至少12公尺,包含比賽場地及安全範圍。 |
3. | 距離比賽場地中心點2公尺處,畫一條0.5公尺長的線,作為主審的位置。 |
4. | 距離比賽場地中心點1.5公尺處,必須畫上兩條1公尺長的平行線與主審線垂直,做為選手的位置。 |
5. | 三位副審皆坐在安全區內,一位面對主審,另外兩位坐在選手背後,向主審位置方向移動一公尺,每位皆手執紅、藍旗 (註:右手藍、左手紅)。 |
6. | 監察坐在安全區外,主審左後方的小桌子;配備有旗子或信號標誌與笛子。 |
7. | 記分監察員坐在計分員與計時員中間。 |
8. | 比賽場內一公尺處畫一正方形,以不同顏色表示。 |
解說: | |
Ⅰ. 比賽場地外圍1公尺內不得有廣告招牌、廣告牆及廣告柱等。 | |
Ⅱ. 所使用的墊子不得滑動,且緊貼地板,而表面的摩擦係數要低。墊子不應和柔道所使用的一般厚,而影響空手道的移動。主審要確認墊子在比賽進行中不會分散,倘若散開,其間隙可能會構成危險並造成傷害。墊子必須被WKF所認可。 | |
第二條:正式服裝 | |
1. | 選手及教練的服裝穿著,必須依照以下的規定。 |
2. | 任何職員及選手未按規定穿著者,裁判委員會可取消其資格。 |
【裁 判 】 | |
1. 主審與副審裁判於比賽期間或講習會時,必須穿著由裁判委員會所指定之正式制服。 | |
2. 正式制服如下: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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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選 手】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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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教 練】 | |
在比賽期間,教練必須穿著可辨識的運動服裝並配戴大會所頒發的證件。 | |
解 說: | |
第三條 對打比賽的組織 | |
1. | 空手道比賽包括對打比賽和型比賽。對打比賽又可分為團體賽和個人賽。 個人賽則依體重分量級和無限量級。體重分級則細分為回合(Bout)賽。 回合(Bout)賽也包括團體賽中的個別個人賽。 |
2. | 個人賽中不得替換選手。 |
3. | 不論個人或團體賽,比賽開始,在唱名時未到達比賽場地者,將被判棄權(KIKEN),失格於該量級 (category) 的比賽。 |
4. | 團體賽中,各隊的參賽者的數目必須為單數﹔男子隊由7名隊員組成,其中包含五位出場選手;女子隊由4名隊員組成,其中包含三位出場選手。 |
5. | 團體賽中,參賽者即是全隊之隊員,沒有候補選手。 |
6. | 比賽前,各隊代表應從全隊男性七名或女性四名的名單中,選出參賽者,而且將參賽者攻擊次序填寫於大會所規定之表格交出。 每一輪比賽之前,參賽隊員之次序可以變更,但申報之後,就不得做任何改變。 |
7. | 任何隊員或教練未提出書面報告即擅自更改出場選手或出場順序時,該隊將被判處失格。 |
解 說 | |
第四條 裁判小組 | |
1. | 每場比賽的裁判小組包括一名主審(Shushin),三名副審(Fukushin)和一名監察(Kansa)。 |
2. | 為了使比賽進行順利,另設有計時員、報分員、記錄員、記錄監察員若干人。 |
解 說 Ⅳ. 副審個人的替換:新副審到舊副審位置,新舊任副審相互敬禮並替換位置。 | |
第五條 比賽時間 | |
1. | 每回合對打比賽的時間為成年男性3分鐘(團體賽和個人賽相同),女性、青少年和幼年組選手比賽時間定為每回合2分鐘。 |
2. | 每回合比賽時間之計算,自主審下令開始,至其每次喊"停止" (YAME)止。 |
3. | 計時員應以清析可聞之鑼聲或鈴聲表示 "尚有三十秒" 或 "時間到"。 "時間到"之訊號即表示該回合比賽結束。 |
第六條 得 分 | |
1. | 「得分」分數分為三種: |
a. SANBON 3分 b. NIHON 2分 c. IPPON 1分 | |
2. | 得分的判定是根據下列得技術標準而決定: |
a. 良好的姿勢(good form) 。 b. 運動精神 (Sporting Attitude) c. 充沛的技術運用 (Vigorous Application) d. 殘心 ( Zanshine). e. 良好的時機 (Good Timing) f. 正確的距離 (Correct Distance). | |
3. | SANBON (三分) 的判定標準: |
a. 上段踢技。 b. 將對方以摔倒或掃倒,緊跟著一個有效的技術攻擊。 | |
4. | NIHON (二分) 的給分標準: |
a. 中段踢技。 | |
5. | IPPON (一分) |
a. 中段或上段直擊。 b. 背拳…等所謂的Uchi擊。 | |
6. | 攻擊僅限於下列部位: |
1. 頭部 2. 臉部 3. 頸部 4. 腹部 5. 胸部 6. 背部 (不含兩肩) 7. 胸側面 。 | |
7. | 與比賽結束那霎那同時的有效攻擊,可判得分。 在「暫停」或「比賽停止」信號出現之後,即使是有效的攻擊也不能得分;違反主審的停止令者,會受到處罰。 |
8. | 雙方選手皆在場外,雖技術攻擊有效,概不計分。假若一方選手在主審喊停(YAME)之前,於場內所作之有效攻擊,仍可視為得分(註:在場內的一方,有效的攻擊剛出場外的一方,算得分)。 |
9. | 選手雙方同時作技術性的得分攻擊 (AIUCHI),雙方皆不給分。 |
解 說 | |
【Vocabulary 字義 Technical Criteria 技術準則 】 | |
Sanbon 三分 | |
1.上段踢,上段的定義是臉部、頭部和頸部。 | |
Nihon 二分 | |
1. 中段踢,中段的定義是腹部、胸部、背部和胸腹側面。 | |
Ippon 一分 | |
1.直擊(tsuki)到任何7個可得分的部位, 但不包括背後部位及頭部和頸部之背後部。 2. 其它非直擊的技術攻擊(uchi)到任何7個可得分的部位。 | |
Ⅰ. 為了安全的理由,以摔技摔倒對手時,未抓住對手或是使用危險的摔技,或者是 Ⅹ. 不充分的技術就是不必給分的技術,例如漫無章法的攻擊方式與目標。 技術 ⅩⅠ. 攻擊腰帶以下、恥骨以上的位置,可得分。頸部和喉部也都是可攻擊目標。 ⅩⅡ. 以技術攻擊肩胛骨部位,可得分。但攻擊上臂骨、肩胛骨關節區、鎖骨處 ⅩⅢ. 時間到的鈴聲一響,儘管因主審的疏忽而未能立即停止比賽,時間一到,就 ⅩⅣ. 真正的“互擊”(AIUCHI) 是很少見的。必須雙方同時技術得分且姿勢良好..等 | |
比賽結果決定於那一位選手先「領先取得8分的差距」或在時間到時,較高分者為勝。也可因”判定”(HANTEI)而穫勝,或因犯規(HANSOKU)、 失格(SHIKKAKU) 、棄權(KIKEN)而決定輸贏。 | |
1. | 比賽結束,兩選手同分或都沒得分。主審將宣佈平手(HiKIWAKE)之後,就開始延長賽(ENCHO-SEN)。 |
2. | 在個人賽中,如果雙方平手,可加上1分鐘的”延長賽”(ENCHO-SEN), ”延長賽”是比賽的延長,因此所有的處罰、警告都得連帶進入”延長賽”中,先得分者為勝。如果雙方仍未得分,則以判定(HANTEI)決定勝負。 |
※「註」:個人對打的延長賽,必須判定出勝負,是沒有"平手".因為只須先拿一分就可決定勝負,因而儘量用自己有把握而且較安全的招式進擊,例如用逆擊..(Tommy Morris 03/10/2002) | |
3. | 在團體賽中,沒有”延長賽”(ENCHO-SEN),只有”平手”的判定。 |
4. | 在團體賽中,以獲勝人數最多之一隊為優勝,如果雙方獲勝人數相同 ,則二隊將"勝"與"敗"的選手之分數列入計算,總分最多的隊伍獲勝。 |
5. | 在團體賽中,如果雙方獲勝人數及總得分點數皆相同,二隊應派代表加賽,以決勝負,若加賽能然平手時,則須進行1分鐘的延長賽(ENCHO-SEN),先得分者為勝;如果雙方都沒得分,則以判定(HANTEI)決定勝負。 |
6. | 在男子團體賽中,先贏三場者,即可宣佈為勝方。在女子團體賽中,先贏二場者即可宣佈為勝方。 |
解 說 Ⅰ. 須要以”判定”(HANTEI)來判定勝負時,主審後退至比賽區的外緣,喊 | |